各学院团总支:
校团委即将开展2016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证注册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审核
(一)团员资格认定
1.凡具有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三者之一的均可确认为团员,可办理转接手续。既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原学校(单位)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
2.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团员关系。由新生原学校(单位)补办团员档案(团员证等)或出具团员档案(团员证)遗失证明,在入学后二个月内送交所在团支部汇总后,各学院团总支可重新确认团组织关系并统一办理转接手续,并予
以注册。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注册及审核工作由各院团总支负责,注册审核并收齐团费后请按照时间要求统一到团委盖转入章。
2.请各学院团总支需指派专人(团总支书记或者委员)负责新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团员登记表等团籍材料的审查确认等工作。核实确认学身团员身份,并及时将学生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存入本人档案,以免丢失。
3.28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可保留团籍,按照学生意愿转接团组织关系,不收取团费。
4.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不全者,可到原毕业学校补办或开具丢失证明。(1.回原来高中补办:如团员档案中无入团志愿书,需由新生根据毕业学校实际情况补办或者办理丢失证明,如个人不愿办理或原学校不予办理,请各学院做好备注;如无入团志愿书且无团员证无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毕业学校开据是团员的证明,2.在大学补办:有入团志愿书或其他能证明是团员身份的资料的新生,丢失团员证的可在学校团委补办;入团志愿书无法在学校团委补办;3.新生中不是团员的,可以按照之前学院申请的发展计划组织学生入团)。10月15日前将补办的材料或丢失证明交所在学院团总支,由团总支负责老师放入学生档案并做好备案记录,统一进行注册与转入。
5.各学院团总支需统一填写《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统计表》(见附件3)经审查无误后,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入”栏填写“2016年9月1日,组织关系转入”。
6.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加盖公章办理地点:
地点:大学生成长指导与服务中心,图书馆A座一楼大厅
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时间分配: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时间 |
学院 |
时间 |
学院 |
9月20日 |
艺术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 |
9月21日 |
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 |
9月22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9月23日 |
会计学院 |
9月27日 |
旅游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
9月29日 |
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
备注:需携带团员登记表 |
二、团员证注册
1.团员证注册工作由各院团总支按要求自行负责办理。
2.各院团总支在办理团员证注册时在团籍注册页“注册时间”栏填写“2016年9月”并加盖注册章。
3.10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老生团员证注册工作。
三、团员证补办
需补办团员证的学生,各院团总支要在审查后,开具本院“需补办团员证的团员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团委办理。
四、填报新生团员信息统计表
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新生团员信息登记工作,填写《团员登记表》(见附件1需要学生本人签字,请自行复印存档),登记表格需加盖各院团总支公章,作为团关系转入时依据。
五、团费收缴工作
各学院请认真填写《团费收缴信息表》(见附件2),按要求上交团费,每人每月0.2元,于10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团委。
附件1: 团员登记表
附件2: 2016年团员交费情况统计表
附件3: 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统计表
共青团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