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作者:时间:2016-03-19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3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使各级各类教育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系统了解《方案》有关内容,确保《方案》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方案》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点项目,经常调度进展情况,督促工作推进。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省教育厅专门成立工作组,明确任务,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总结了前些年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验,学习借鉴各地特别是上海和浙江改革做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我省改革方案。方案制定过程中,召开了数十次改革座谈会和方案论证会,仅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就主持召开了6次座谈会和征求意见会,邀请大学和中学校长、专家学者、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大政协代表等各界人士进行座谈。通过研究论证,汇聚民智,明确了改革方向和路径。期间,我省还多次向教育部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指导。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我省改革方案既与国家政策相衔接,又与我省实际相结合,还与广大群众需求相适应。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工作,十几易其稿,形成《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2015年6月,《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6月底上报教育部备案。

2015年9月,教育部对我省方案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并针对方案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教育部的修改意见,我厅对方案进行了相应修改,于9月底前将修改后的方案经省领导审定后,重新上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2月,教育部对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同意我省制定的《方案》。

2.为什么实施新一轮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从国家层面上来说,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总体上看,我国的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不均等,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从我省情况看,近几年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直持续推进,特别是与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在科目设置、考试方式、招生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逐步形成并完善了对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人力资源强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但是,在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考试招生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的传统观念和做法异化考试价值观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考试模式单一性忽视学生职业性向和能力差异,影响多样化人才选拔;学生素质发展信息获取与分析渠道不畅,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度;考试、招生、录取的关联度和良性互动不足,影响考试评价的正面导向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本目的是有效解决在考试招生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更好的促进人才选拔和学生健康成长,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3.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本次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简要概括起来说就是“四个有利于”。

1、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2、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

3、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

4、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本次改革坚持立德为本、公平公正、综合多元、统筹协调的原则。立德为本是基础,指改革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公平公正是规范,指改革要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综合多元是亮点,指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是保障,指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四个基本原则:立德为本、公平公正、综合多元、统筹协调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2015年开展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2017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4.《方案》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方案》按照国家顶层设计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全面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部署,主要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注重整体推进。《方案》整体设计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高等学校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覆盖范围广、涉及层面多,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的系统性改革。因此,《方案》的制定更加注重连贯性、系统性,涵盖了初中、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科目内容和录取方式等内容,这些内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良性互动和整体推进。

二是力求重点突破。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既涉及高校人才选拔,也涉及高中阶段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还体现教育公平,是这次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在改革整体布局中,我们把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中之重来设计,专门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结合我们高考大省的实际,改革高考内容和形式、创新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在系统推进高考改革方面准确发力,推动我省考试招生制度向纵深发展。

三是体现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领和推进素质教育。打破高校招生单纯的“以分取人”,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录模式,注重对人才的综合性、发展性评价,更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打破高考“独木桥”,构建包括夏季高考、春季高考、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给各类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

四是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我省《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为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上重点高校机会,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5.这次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是怎样的?

根据改革总体设计,这次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为主线,分类型、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改革各项任务,具体时间路线安排是:

——2015年

1)自2015年起,夏季高考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自2015年起,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3)自2015年开始,根据教育部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执行规定的加分项目。

——2016年

1)自2016年起,夏季高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全国卷。(2)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3)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中等职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4)出台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5)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2017年

1)6月底前出台《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组成;参加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3)2017年,分类招生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4)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 (5)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2018年

1)自2018年起,夏季高考语文、数学考试科目使用全国卷。(2)组织实施调整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3)组织实施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020年

1)全面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进一步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3)建立本科高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录取机制。(4)在有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招生。(5)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6.这次改革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主要涉及5大方面共23个项目。

基本方面

具体项目

(一)确立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

1)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2)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

3)实施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二)改革考试评价形式和内容。

4)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5)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6)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7)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

8)调整夏季高考命题内容和方式;

9)深化夏季高考科目改革;

10)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

(三)创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

11)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

12)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

13)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

14)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

15)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四)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

16)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

17)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数量;

18)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

(五)改革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监督机制。

19)严格高校招生计划管理;

20)完善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监督机制;

21)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2)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

23)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

7. 本次改革确立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调加强招生入学管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划设学区,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并由设区的市统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县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保障责任,有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问题。一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小学的招生范围。初中学校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对口划片可根据小学生源情况采用单校划片“一对一”、“一对多”或多校划片“多对多”等方式。对于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残疾少年儿童,要纳入划片入学对象,学校不得歧视和拒收。二是科学确定招生方式。公办和民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任何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不得擅自附加招生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由单位主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须面向社会招生,招生范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三是规范招生入学程序。新学年开始前,学校及时通知招生片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入学通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8. 本次改革确立的高中阶段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提出,“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变单纯以分数为依据的招生录取方法,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

“多次考试、等级表达”是指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多次考试,考试结果以若干等级或及格、不及格方式呈现。由各市自行选择部分科目,为学生提供不少于两次考试机会。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品德养成、身心健康、学习能力等为主要内容,坚持要素多元、形式多样、素质导向、程序科学原则,确保过程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结果公平公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建立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多元录取”是指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社会参与监督的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办法。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改革要求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建立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服务高中阶段学校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的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保持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招生数量大致相当。

9. 本次改革中确立的高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基本模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高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山东前些年考试招生改革探索,我省高等教育阶段的考试招生主要实行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将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建立包括春季高考、单独招生、贯通培养、综合评价招生在内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夏季高考是全国统一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将调整夏季高考命题内容和方式,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

10.《方案》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什么?

本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突出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性,强化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来说,其主要目的: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全面提高综合素养,避免严重偏科现象。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扬长避短,自主选择。三是能加强高中教学质量的监测力度,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领高中学校强化学科课程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拔人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

建立和强化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也是为了能够进一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一是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除了进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以外,其他学科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第二,记录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高校的要求自主选择,可以扬长避短,这给了学生更大的选择权。第三,每门课程学完即考,称之为“一门一清”,这么做可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考试所产生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

1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二者有什么区别?

合格考试与等级考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形式,考试目的及成绩使用,试题难度和考试时间安排等方面:

考试科目及成绩呈现。合格考试包括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科目;成绩呈现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考试则是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由高中学生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通俗地叫做“6选3”。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经过换算后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考试目的及成绩使用。合格考试的目的在于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考试难度较小,通俗地说可以称为“强化基础”,合格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的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考试难度相对较大,通俗地说可以称为“突出个性”,等级考试成绩经换算后计入高考总成绩。

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但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等级考试安排在高三学年的上学期末进行。

12.《方案》强调要建立并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什么?

这次改革提出建立并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作为学生升学的参考或者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依据,主要是基于四方面的考虑:

一是完善考试招生制度的需要。单纯的考试成绩有局限性,成绩只能衡量学生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考试成绩主要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但不能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也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他的全面发展情况。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或者依据,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培养其个性特长,从而弱化“唯分数论”。

二是人才选拔标准全面性的需要。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方式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统一。

三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需要。具体来说,在评价指向上,综合素质评价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的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在评价功能上,发挥发展性评价的功能,摒弃长期以来分数至上的应试教育观念,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四是综合评价选拔学生的需要。综合素质评价更加适应高校选拔人才的需要,促进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确保高校选拔人才的公平公正。

13.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实施中,如何保证高中学生综合评价素质材料的可信可靠及评价材料使用的客观公正?

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科学、公平、公正,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高中学校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发展水平如实记录下来。

第二,严格按照程序运作,即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并接受监督。

第三,对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要阳光、透明,学生对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要如实记录,教师要负责审核把关。

第四,省教育厅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管理平台,记录学生表现,便于同学之间相互监督。

第五,本着谁招生谁评价的原则,由高校提前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由高中学校提供学生信息,高校评价招生,增加可信度。

第六,对于弄虚作假者要严肃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4.《方案》明确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什么?其结果有何作用?

建立普通高中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的目的有四个方面:一是适应人才多样化发展的要求,针对普通高中学生不同的发展需要而采取的综合评价招生的一项创新举措;二是有利于学生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倾向,满足发展需要,规划和发展好自己的人生职业生涯;三是可以更好的为高职(高专)院校选拔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重要依据;四是引领高中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

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可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高中学生报考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招生院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15.《方案》进一步强化了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模式,突出了考生的专业操作能力的考核,实行这种考试模式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主要目的有四个方面:一是适应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选拔的需要,职业教育的人才选拔模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是考试与招生的重点,新的考试模式有利于人才选拔的需要;二是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领基础教育培养模式的转变,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土壤;三是促进招生制度模式的改革,我省探索的春季高考模式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将使春季高考模式更为优化,并与夏季高考一起构成具有山东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体系。四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这种模式突出了考生专业操作能力的考核,即在进入高校学习之前就需要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学习与操作技能训练,这完全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实际,也能够进一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转变,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这对全社会人才培养与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6. 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什么时间启动?

《方案》明确,我省2017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实施方案,2020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2017年6月底前出台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

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

17. 自2020年起,我省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届时高校如何根据“两依据、一参考”来录取新生?

这次改革明确了高校招生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这是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显著变化。“两依据”一是指统一高考成绩,二是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统一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选的3门学科成绩组成;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

高校根据招生专业(类),对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的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相关要求和使用办法实施前,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校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综合素质信息进行分析,并对考生综合素质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学生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当时,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本科层次的高校综合评价招生、高职(高专)层次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

我省《方案》还提出,将于2016年开始在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选择部分专业采取“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含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的招生模式录取学生。

18.《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高职(高专)院校多元招生录取机制,请问高职(高专)院校主要有哪些招生录取方式?

《方案》明确,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方式主要有4种,即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夏季高考招生由招生院校依据夏季高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春季高考招生由招生院校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对中职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可适用。中职学生报考单独招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入学考试,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入学考试包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两部分,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也可由相同、相近类型院校联合组织。普通高中学生报考单独招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也可以以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19. 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请问具体如何实施?

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探索实施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是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的重大突破。这种招生录取方式概括起来说,就是 “3+3+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即3门统一考试科目(语数外)、3门考生自选的等级考科目以及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试点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突出了招生录取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注重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扩大了高校招生录取的自主权。

开展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要求高中学校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以指标的形式呈现出来,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与平台,明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要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表现和标志性成果进行考核、分析,以面试等有效的分析方式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转化成为等级或成绩,或者以测评的方式形成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在考生总成绩中占一定的比重。

20.《方案》将继续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请问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自2015年起,自主招生放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之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录取安排在本科批次前。

二是对考生来说,申请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达到相应要求,自主招生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原则上不低于试点高校在我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取消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考成绩要求由高校研究确定,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后,由试点高校提出破格录取申请,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录取。

三是对高校来说,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试点高校应根据本校招生简章,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及优惠分值。

21. 教育公平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方案》也明确提出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这次改革在促进考试招生公平方面主要有哪些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办法,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学为主,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设区市要研究制定完成义务教育后随迁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参加高中考试入学的权利。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政策,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第二,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数量。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比例,为农村贫困地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进入重点高校学习的机会。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比例,扩大招生规模,完善招生办法,严格招生区域范围,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形成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第三,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自2015年开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5项加分项目,即:“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除以上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全部取消。2017年根据国家规定精神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认真执行加分项目设定程序,严格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等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2. 高等学校如何完善录取管理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建设,尤其是吸收专家、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招生录取过程,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通过有关人员的参与,监督招生录取过程,促进学校形成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避免出现违规现象的自律机制,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同时,专家和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所学从更加专业和科学的角度评估学生的特长以及适合的学校和专业,让学生代表参与其中也可以让他们更加了解招生录取工作。

二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实施招生违规事项问责机制。

三是全面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是2014年由教育部提出的一项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则和程序,这项制度要求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其目的是为了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强化了校长作为法人代表及其领导下的招生部门的责任,避免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同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不仅能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对自己的重视和关爱,也有助于他们明确自己身上的责任,使其专心攻读,奋发向上,成为有志青年。

四是要实现招生信息的全面公开。这种全面公开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招生整个工作流程的信息公开,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其次是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考生,比如高校的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的艺术团和运动队等,对于这些人员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进行公示;最后是通过加强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建设来保证信息的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公示信息,并接受全社会人员的监督。

23. 如何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

一是严格高校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二是严禁违规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骗性宣传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三是制定山东省高校招生章程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审核和发布工作;四是加大招生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五是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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