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群团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济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做出贡献。济南市科协决定开展第八届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和教育、科学技术创新、服务创新驱动、科学技术普及,并长期在第一线工作的济南地域内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第八届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不超过30名。
二、推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工程,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科技教育和科技开发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技术创新中,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三)在科技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推选程序
(一)推荐人选。采取县(市)区科协推荐、单位推荐、学术团体推荐与企事业科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校科协可以推荐科技工作者1-3名。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成立“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专业评审意见。
(四)社会公示。对拟获奖人选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人选,报市科协主席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评选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一线工作的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济南市内取得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推荐材料是第八届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的主要依据,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院部要报送推荐工作报告一份,主要内容包括推荐程序和推荐组人员名单,加盖院部单位公章。
(二)填报《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通过邮箱报送推荐表和个人照片的电子版材料。
(三)有关证明材料二份(请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相关材料和表格可从济南市科协网站(http://www.jnkp.cn)“公告栏”下载。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6年5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
联 系 人:刘进军 张俊华 联系电话:86526015
电子邮箱:nzxycgk@163.com
附件:济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女院科协秘书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