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2016年度首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第一批)”(http://www.sdnsf.gov.cn/portal/index.php?c=main&a=show&id=49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申报2016年度首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项目: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项目:支持以博士为主体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开展具有较强创新性的应用基础研究。鼓励高校、院所的博士的科研工作与产业需求进行对接,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项目:支持有一定科研经验与能力、发展潜力好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形成研究团队,助力其成长为研究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英才基金(原面上项目)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能力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立足高技术领域或学科发展前沿,重点围绕我省201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关键技术)指南确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提炼科学问题,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五)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项目:重点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二、资助重点
1、扶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独立研究能力,培育后继人才,稳定科技队伍,为创新驱动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2、侧重支持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对接2016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南方向,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理论技术问题提炼研究课题,开展研究工作。
3、支持创新性研究。鼓励开展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抢占科技制高点。
4、体现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择优资助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申报的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所有申报人都要通过科研业务所在学院申报,学校不受理教师个人申报。
2、培养基金、博士基金和青年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省杰青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博士基金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
4、青年基金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英才基金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五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6、省杰青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条件。
7、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英才基金、省杰青。除英才基金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以上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二)下列项目不予受理
1、申请2016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申报的项目;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申报省杰青除外);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培养、博士、青年、英才基金项目请使用2016年版申报书;申报省杰青项目使用专用的申报书(均可从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相关下载”栏目下载),请按照申报书要求进行填报;
2、申报书中“近五年”指从2011年开始计算,“近三年”指从2013年开始计算;
3、“代表性论文论著”是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文章或者论著,论文填报顺序按照代表性的重要程度,从最重要的开始,依次填写。可以以附件形式上传近五年发表的全部论文、著作等清单(注明是否通讯作者);
4、在“研究基础与条件”一栏要详细阐述申报人近三/五年来所从事的科研工作、取得的主要学术成绩及代表性成果;
5、项目申报时,经单位形式审查要求负责人修改后上传的项目,上传后须重新经过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
6、填报内容如与事实不符,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方式
1、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网上申报。
2、在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右上角“登录”),申请人以前使用该系统申报过各类别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请使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唯一);无申请账户的申请人填写导入申报者模板(附件2),发至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各学院于3月25日前统一将申报者模版发送至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科研处集中建立申报账户。
3、网上申报时间:3月21日9:00至4月5日16:00,逾期申报无效。各申请人务必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提交。(临近截止时间提交量会增大,为避免出现网络拥堵或系统出错造成提交不及时而申报失败,建议申请人尽早完成网上提交。)完成申报书网上提交后,各学院于4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学院项目汇总表各1份交科研处,学院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有经管学科学院要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认真审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要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2016版.doc
附件2:导入申报者模板.xls
附件3:学院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