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女院字[2012]73号《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要求,现将学院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团队
2012年11月28日,鲁女院字[2012]127号公布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旅游学院王爱英)、财务与会计(会计学院冯华)、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学院刘中文)、学前教师教育(教育学院屈玉霞)、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学院张可成)等5个校级首批科研创新团队。现三年建设期(时间为:2012年7月-2015年6月)已到。根据《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学院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进行验收。
二、验收条件
主要考核科研创新团队总体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验收条件是:
科研创新团队在三年内应初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并完成以下四项科研任务其中的三项,期终验收结果为合格。
1.获准立项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准立项省部级课题3项。理工科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其他学科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
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或者被SCI、SSCI、AHCI收录不少于2篇;或被CSSCI、EI、CSCD等期刊收录不少于6篇;或发表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上的论文不少于4篇。
3.至少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项;或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4.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编著)1部;或以第一作者主编正式出版高等学校教材1部。
三、验收结果使用
期终验收结果视完成科研任务的情况给予不同等级评价,优秀的比例为20%。对建设成效显著、贡献突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研创新团队,在申报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工程中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团队一次性奖励2万元,用于后期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期终验收结果优秀者、合格者,分别颁发优秀、合格证书。未达到验收标准者,在应该完成的三项科研任务中,若有任一项未完成者,学校追回建设经费2万元,并追究学术带头人责任。
四、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以依托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学校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评估。
各科研创新团队要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基础上,撰写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评估报告,并填写《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评估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zxyxkb@163.com。
五、时间安排
①验收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
②2015年10月中下旬科研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
③2015年11月召开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第一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进行验收评审;各申报单位做好PPT汇报,时间5-8分钟。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本次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验收工作。
联系人:刘中文
联系电话:86526936
附件
科研处
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