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研讨会
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下午13:30—17:00
承办人: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 学院
地点:学院(长清校区)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报告一:家庭教育的法律概念与法律地位
报告人:
林建军,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中华女子学院中国妇女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等,2010年—2013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研究领域为婚姻家庭继承法、妇女法、妇女人权。出版《妇女法基本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2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和参与科研课题2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子课题各一项。
报告二:山东省家庭教育立法调研报告
报告人:
王文静,beat365中国在线体育副教授,山东省社会学会理事,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级社会工作师,妇女儿童发展与服务教学团队负责人。专业领域为社区发展与评估、社会调研方法与技巧。主持省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级课题4项,先后在《新疆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参编教材10余部。
点评人:
张华,山东省青少年研究所原所长,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兼任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副会长。曾兼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青少年发展与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独立承担和主持完成省部级重点课题14项,出版著作、教材30多部,发表论文217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30多篇。45项科研成果分获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奖、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团中央全团调研奖等。
黄娟,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持规划办课题多项,在婚姻家庭法研究的成果颇丰,获省部级奖励多项。关注家庭教育立法,对家庭教育有独到的观点个见解。
张雅维,学院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常务会理事、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妇联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女性权益与法律研究”方向负责人。曾获全国职业教育院校“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济南市法学会“泉城十大法学家”提名奖;校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以妇女人权、婚姻家庭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研究方向,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厅级课题6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编参编教材10余部,其中主编的《妇女法教程》、《女性与法律》等教材,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妇女法教材。
大会总结发言:
王美芳,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心理学会发展心理学分会理事。近30年来,一直从事家庭与儿童青少年发展研究,在Child Development,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Journal of Abnormal Child Psychology,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 Journal of Applied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心理学报》、《心理科学》、《心理发展与教育》等国内外权威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其中SSCI收录期刊论文近40篇,CSSCI收录期刊论文8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研究成果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