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自治区关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现招聘1000名教师,幼儿园400名,小学400名,初中200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5日。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思想政治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4. 身体健康,不得隐瞒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 专业要求:符合《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 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或者教师资格认证条件。如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正式上岗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7. 学历要求:幼儿园、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8. 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专业,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三、如有意向,请到办公楼315室,查看纸质版招聘简章。
招生就业处
201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