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行政、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学院贯彻落实。
二、负责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本学院教学、行政、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实施。
四、制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努力完成本学院岗位责任目标。
五、负责组织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科研活动,主抓专业和学科建设,建立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负责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和实施,主持和组织本学院学术交流、科研活动。
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教师的引进、分流、晋级、业务进修和聘任、考核及奖惩工作;注重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注重师资队伍职称、学历的合理配置,把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七、负责本学院专业布局与调整工作,组织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八、负责本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安排本学院预算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九、主持本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主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十、负责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和探索办学新途径,提高办学效益。
十一、加强与党总支的沟通,负责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的聘用与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学校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教职工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十三、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
十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