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教育部决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5日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并于7月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参评成果汇总报送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刘进军 张俊华 电话:86526015
电子邮箱:nzxycgk@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附件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注:这是我校第一次组织申报此奖项,请教育学院和有关院部积极组织做好成果申报工作。